四个原则
1.全程录音录像、拒绝「停止拍摄」等要求,这是你的自由;
2.保持冷静、安抚家人,不要马上开门,万一开门了务必保持距离与克制;
3.明确告知对方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,只谈法律不谈其他,保持有效沟通;
4.声明如果对你的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,你将向法院起诉他们滥用职权、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、故意毁坏财务罪,并会向他提出赔偿。
为了合法保护自己的宠物,我们应先弄清楚这几个问题:
▲传染病防治法中是否存在扑杀措施?
存在。
在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可以搜到:https://photo.weibo.com/h5/comment/compic_id/1022:23059732516b6a37fa43ace65ccfbc1604551b
▲由谁来决定采取扑杀措施?
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,其他的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决定。
▲扑杀范围如何界定?
野生动物、家畜、家禽,需要注意的是,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中所罗列的31种动物并不包含猫和狗。因此《传染病防治法》中所提到的扑杀措施,并不适用于扑杀家养猫狗。
▲如何监督非法扑杀?
执法人员执行扑杀任务,必须大于等于2人,且需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发的扑杀文件。https://photo.weibo.com/h5/comment/compic_id/1022:230597313e4e51da52c4e2f4111764f5ef20ed
所以总结下前面检索的结果:
①传染病防治法中确实存在扑杀措施,但不适用于家养猫狗。
②即便要强制扑杀,也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。
上面任一条件不满足即为非法扑杀,你有权拒绝配合非法扑杀,并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此外,保险起见,可以提前准备好能够证明宠物归属、价值的材料。
我们可以模拟一下这个场景,如果有工作人员持棍带棒到了你家门口,要求对阳性患者家中的动物进行扑杀——
此时切忌马上开门,要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音/录像,同时把宠物带进里屋,锁上房门,保护好宠物安全。
隔门喊话:“我正在录音/录像(一定要告知,否则为盗录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请表明你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务,并在猫眼中为我出示你的工作证件”。
这一步是为了让执行者「担责」,一旦对方公开了自己的信息且被影音记录下来,势必要为其后续行为负责。
如果对方拒绝公开信息并表明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依法扑杀染疫动物——
“我履行了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要求的隔离、活动范围限制、采集样本义务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42条,你需要出示市一级政府下文的扑杀文件,居委会&村委会(居民自治组织)/街道办/镇政府没有权力发文扑杀染疫动物。”
如果没有,他的扑杀行为就是非法的。你要清楚的告诉他,需要承担责任的是他自己本人。因为他手上没有任何上级下达的文件。
如果对方这时想强行扑杀——
向对方声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:https://photo.weibo.com/h5/comment/compic_id/1022:230597628a320a57df3d54fd69a74bf7cb8c33
以及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三十三条:https://photo.weibo.com/h5/comment/compic_id/1022:230597333f8487decdd17eb71cf3996ead5fb7
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十三条:https://photo.weibo.com/h5/comment/compic_id/1022:230597fb0967436e7f390d6bee57eb3f0eb0ad
整个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收集对方非法扑杀的证据的意识。切记全程保持冷静、不多废话,如果对方多次造访那可以录好音放在门口反复播放。
以及,做好最坏的诉讼打算。
如果宠物不幸被被扑杀,是需要赔偿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:
对在动物疫病预防、控制、净化、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、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偿。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。
即宠物主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补偿。
最后,引用世界卫生组织的一段话:
“目前,没有证据显示狗猫等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。”
不爱,请别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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