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常听人说真正赚钱的东西都在刑法里。能说出这种话的人,说明他既不懂商业,也不懂经济学,更不懂法理逻辑。而就是这种没文化的话,就可以在老百姓中流传甚广甚至被奉为圭臬。
这是一种巨大的可悲。
从供应讲,有人通过刑法中的事赚到了钱,本质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太高,大家都不敢去干,所以你面对的竞争小而已。并不是因为这个事本身能赚什么钱。
如果每个城市都可以合法开赌场,那何鸿燊一分钱都赚不到。他就不是赌王,而是赌屁了。
如果人人可以种植大麻,那么大麻会比香烟还要便宜。最后是全破产。实际上清朝的灭亡本质上是财政崩溃。而财政崩溃并不是因为白银外流,虎门销烟销的也是外来的烟。当时清朝国内到处都是种大烟的。并没有销。
那为啥清朝到处都是种大烟抽大烟的,财政会崩溃?
这就涉及到法理逻辑了。刑法中禁止的经济行为,基本都是不创造生产力、一旦放开就会毁灭全社会生产力的行为。最终会导致社会动乱、正常的生产教育无以为继。社会就崩溃了。当然财政也会崩溃。
所以从法律来讲,它要禁止的东西并不是什么真正赚钱的东西。而是所有会导致社会动乱、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都会禁止。哪怕这个行为短期内可以让有的人赚到钱。
那真正赚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?
福布斯富豪榜前20名前50名的那些人干的那些东西。马斯克做的东西真的赚钱啊。拉里埃里森做的东西真的赚钱啊。苹果做的东西真的赚钱啊。巴菲特做的东西真的赚钱啊。甚至沃尔玛也是真的赚钱啊。
不扰乱社会治安的、提高商业效率的、提升社会总生产力的东西真的赚钱。国家还能越来越好。
只不过你没那能力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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